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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最怕你开始寻找相爱的证据。
  • 来源:我要WhatYouNeed



夏天的上海,晚风轻微。

隔着月光,对街的二楼窗户,里面是一个女生慵懒地侧躺在床上。
 
三分钟前,她对我说,早点回来。
 
我呆呆望着这扇窗,是有一点愉快,亦有片刻想要永远停留。
 
 
The Last Meal - 来自我要WhatYouNe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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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时间向前再拨一个小时,故事应该要从这里讲起。
 
缠绕间我凑近她的耳朵,轻轻问她,我们现在是不是在一起了。
 
她也凑近我的耳朵。嘴唇融化掉我的毛孔,然后其中淡淡然吐出了几个字,「你觉得呢」。
 
我觉得呢。
 
我觉得此刻西藏南路上的地下水管正在开花;
我觉得远岸的月球上,站着摘星的神仙;
我觉得眼前这个女孩有着世界上最迷人的血管和骨骼;
 
我觉得两个人炽热的体温里,千真万确地存在着爱情。
 
月光漫透窗纱,浸着窗台那棵吊兰。
 
然后一场证明爱情的游戏,就这样开始了。
 
 
或许就像所有游戏一样,开头总是比较简单,让人愉快。
 
那个晚上我们最后在一家餐厅里道别。
 
我们一直坐至餐厅打烊,咖啡都开始发酸。
 
亮黄色的灯光渐次关上,剩下我们头顶这盏仍在倔强发亮。它形单影只,倒映在橱窗上,像遥远星空上擦过的暗星,让这个夜晚更加昏暗模糊。
 
让人沉沉欲睡的爵士乐也终于落下了最后一个音符,那个沙哑的女声大概是把美国南方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唱完了。
 
该离开了。
 
非常不巧,网上约到的车距离我们只有 0.1 公里,它只需要一分钟就到了。道别迫在眉睫。
 
站起身来,她用力挽起我左臂,把头埋进我的肩膀。像一团温暖的棉花。
 
她问我,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啊。
我说,下个月我会再来。
她说,不要骗我。
我说,I promise。

这样作势地说一句英文,是因为想起白天时刚刚听到 Radiohead 的《I promise》。
 
「I won't run away anymore, I promise.」
 
一分钟之后车灯闪映面前,我用力地亲了她一下作为道别。情侣都要这样,情侣都会吻别,我们是情侣,我想。
 
我的确在亲吻后见到她的眼神里有些愕然与无措,但是一分钟前的对话和棉花一样的身体记忆,分明在向我印证着爱情。
 
我们是有爱情的,是不是?
 
她的愕然只是不经意,是不是?
 
车辆经过一个转弯位,我要离开了。
 
 
离开上海的飞机是在隔日清晨的十点钟。
 
那天我睡醒之后,枕头上似乎还有她的香味。我传了一条信息给她:早安,你睡得好吗?
 
我期待她不要立刻回复我的消息,我期待她只是还没睡醒,所以我才没有收到她的早安。
 
互道早安晚安是所有情侣都会做的事情,对吧。
 
消息发出去之后,我把手机调至无声,然后反盖在床头柜,开始收拾我的行李。
 
打开窗帘,长三角平原的太阳很好。浸泡着吊兰的月光,风干后就变成了阳光。
 
我跟她说,今天天气真好啊。
 
然后我还跟她说,太早起了,好困啊。
我还跟她说,今天酒店的前台笑容真甜。
我还跟她说,今天的早餐吃了小笼包。
 
在前往机场的车刚好在桥上行驶到浦江中央时,她回复我。
 
她说她刚起床。
她说前台有我好看吗。
她说吃了早餐就好。
 
没有你好看,当然没有你好看,我说。
 
后来我又讲,幸好今早不怎么塞车。
我讲,虹桥机场很少人欸。
我讲,你快点吃早餐。
 
其实恋爱的第一日,交谈的内容是不是不应该这样日常寡淡。但我似乎就是想往这样的日常去靠近,用它来证明一些事情。
 
我一直告诉自己,日常是爱情的常态。
 
大概「日常」,就是我要用来证明这段爱情的最有力证据。
 
 
然后,就是一段 1415 公里的分隔。
 
一齐坐在上海当代艺术馆的天台上吹风时,我们用百度地图,找到了我广州的家的位置。
 
她纤细的指尖在那天没有涂指甲油,在手机屏幕上沿着地图显示的绿线,从显示「上海」的小点出发,缓缓滑至我家的小点上。
 
她说,不远啊,五秒钟就到了。
我说,那你会来吗。
她说,肯定会的啊。
 
她会来吗。
 
当我坐在当初手机上那个小点里,遥望绿线的另一端后,我又在想起这个问题。
 
但这个时候已经看不见那个认真地看着我家位置的她,只有手机屏幕上那句隔了一小时之后孤零零的两个字回复:「是的」。
 
「是的」是在回复什么内容,显然已经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我们之间的那条绳索似乎被拉得太长,我看见站立绳索上面的一段关系,她摇摇欲坠了。
 
无法知晓是什么原因,回到广州之后,这段感情肉眼可见地变得危殆。
 
我呆望远窗,也许是因为找不到那盆吊兰,头上的月光显得有些不安。
 
我想起在上海,我们曾经牵着手,拍过一张照片。
 
当时我轻轻握住她的右手中指,她的右手食指轻轻搭在我的左手虎口上。
 
或许是因为危殆的感情带来了恐慌,继而恐慌带来了某种冲动。
 
我把这张照片发到网路上。
 
「哇!你恋爱啦!」「是啊。」「要幸福啊!」「谢谢你。
 
大家都这样留言,我都这样回复。
 
你看,我们的爱情也活在其他人的世界里了。
 
我自负地认为,我们的爱情成为一种广泛的共识了。
 
这样好像稍微能让恐慌的我,有了一个可以托底的位置。
 
我跟她说,我秀了恩爱欸。
她说,哈哈哈好啊。
我说,你打算发吗?
她说,我还没准备好。
我说,没关系,我发了也行。
她说,是啊。
 

是啊。
 
这份感情终究是太不稳固了,即使自负地给它虚构了一个托底的支点,这个支点也只像一盏风中残灯那样飘摇。
 
越是这样,求证的触角就变得越是敏感。
 
她找我打了一局绝地求生,她是喜欢我的。
她发给我一个她自己的表情包,她是喜欢我的。
她在回复我上句话之馀还在下句话打开了一个新话题的空间,她是喜欢我的。
 
触角一次次伸伸缩缩,见到一些细微的希望就紧抱着不肯放,然后毫无底气却又要义正严词地告诉自己,我们有爱。
 
这会累,会麻木,这不是办法。
 
我大概要去找一个更加确凿有力的事情,去让内心那个声音越来越大的控方收声。
 
我想起,不如我们打电话,每天打一个吧。
 
情侣都爱通话。
 
她说好啊。
 
第一个打电话的夜晚,家里恰好来了一些亲戚,太吵闹,于是我走到家楼下的江边。
 
台风前夜,吹来的风比上海那晚要用力不少。
 
现在可以打电话了吗,我问她。
 
她说等下,她先和闺蜜聊聊天。
 
我站的位置,旁边有一个老伯在自己和自己下棋,大概是在解一些特别难解的死局。
 
是没有了吊兰,月光就开始氾滥,氾滥在眼前的这一整条珠江里,如此之多却如此沈默,不知为何让人有些心慌。
 
后来老伯起身,离开了。我看看钟,原来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。
 
风更劲了。
 
她也终于告诉我,可以通话了。
 
其实很想问她,知道我在江边吹风一个钟,她和闺蜜聊天时会不会想起?
 
但最后,还是变成了一句,和闺蜜聊得开心吗?聊了什么呀?
 
我不够胆和她郑重其事地讨论我们这段关系,除了是担心会引出我不喜欢的结论之余,最重要是因为,
 
郑重其事的讨论,不是我想要的证据。
 
我始终想要日常,和闺蜜聊得开不开心的日常。
 
 
这样别扭的聊电话当然没有每天持续。
 
这样越来越拧巴的爱情当然也难以持续。
 
但怎样都好,有爱情的名义在,七夕是要过的。
 
我买了一条墨绿色的吊坠项链,我觉得很适合落在她锁骨上。
 
我如约在一个月后回到上海,还是住回了西藏南路。
 
一切都和那个她跟我说「你觉得呢」的夜晚很像。不同的是,这一次她隔着屏幕和我讲的是:
 
「你知道我们不能在一起了,你知道我不会见你了,你知道我们没办法恋爱的。
 
我才突然意识到,这段爱情里的从头到尾,直至她挑明的这一刻,她才第一次提起「爱」字。
 
 
她这才第一次,提起「爱」。
 
这个字终于在感情结束的一刻,在这段感情里出场。
 
多么有趣,它一直隐没在我们之间,而我每天都在提醒自己它的存在,并乐此不疲地为此找寻证据。
 
以前听说过法律界有一个名词,叫「谁主张谁举证」。
 
顾名思义,它是说谁提出了主张,谁就要列举证明。
 
我发现,原来爱情其实也不过就是这样一种过程。
 
我主张我们是相爱的,所以我就应该要这样辛苦地找证据,找「爱」。
 
当双方都主张我们是相爱的时,大家不断地举证,此时「证据」就会超越它的所指,进而成为爱情本身的行为。
 
遗憾是,在我和她的这段关系里,这样的时间不多。
 
我们之间到底有过真正的爱情吗?
 
有吧。
 
至少在打烊的餐厅里,她的确想过再见我。
至少在艺术馆顶楼的风中,她的确想过要找我。
 
啊,我又在举证了。
 
怎样都好,就当好景不会常。
 
法律界还有一个词,叫「疑罪从无」。
 
也很好理解。当证据不足时,通常这个指控主张就不会被承认。
 
如今这个「谁主张谁举证」的过程,也要根据「疑罪从无」的原则,落下它沈重的审判。
 
我们结束了。
 

再躺在西藏南路的床上,我知道地下的水管还在开花。
 
不是在为我,为别人也好。
 
曾经为过我就好。
 
 
*本文为虚构写作,感谢好友阿龙提供的原始素材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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