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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强奸犯被肢解,你就真的爽了吗?
  • 来源:bookface

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一位花样少女惨遭毒手,少女疯狂的求救呼喊,但丝毫没有唤起犯罪分子的一丁点儿良知,衣服被撕碎,她被强奸了,后来还被残忍分尸。


强奸犯的可恨,死一百次都不解恨。


但是,如果让强奸犯受到同类的惩罚,如鸡奸、阉割、肢解等,是不是感觉很解气?


澳大利亚导演Matthew Richards在2015年拍了一部短片《威利·宾汉的消失》,就讲了这样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。


这个国家针对死刑犯修订了一项新法律,受害者家属可以正义且合法的对死刑犯提出手术要求。


也就是说,在医疗协议范围内,想要切掉犯人的手和脚或者更多,都是被允许的,并且「肢解手术」可以一直进行到受害者家属满意为止。


「手术监督员」的职责,就是监督医疗协议被完整遵守,让犯人不会比进行普通手术遭受更多的不适。


这是对犯人基本人权的保障(白智都知道这是笑话)。


这个项目挑中的第一个「幸运儿」,是38岁的罪犯威利·宾汉,他犯了奸杀罪,因在酒精和药物的作用下奸杀了一位年轻姑娘。


监狱里的威利·宾汉得知这个消息时,愤怒且绝望。



-你们要切掉我的手?


-对的。


-不可能!


-但你是个谋杀犯。


-不行!这不公平!!我杀了那个姑娘,但那全然不是我,是酒的问题,还有药物。



为什么你们不按以前的方式直接杀了我?


与其这样被一次次肢解,还不如痛快的被处以死刑。


监督员尝试说服他,也许手术进行到第二次,或者第三次就会终止。


宾汉疯狂捶墙、哭喊、呕吐、精神崩溃……但是没有用。


宾汉的第一次手术很快便开始了,受害者家属要求切除他的左手掌。


受害者的父亲和两个妹妹在手术室外围观这次「行刑」。


行刑后,宾汉开始到全国各大中小学做巡回演讲,警告孩子们绝对不可以违法犯罪,否则后果就跟他一样。


第二次手术,宾汉被移除了他的右臂和左腿。


这次,前来观摩行刑的,只有受害者的父亲和一个妹妹,小女孩实在看不下去,默默离场。


术后,失去手脚,宛如人彘一般的宾汉躺在病床上,发出了一声由衷的感叹:


别伤害任何人。


尽管他已经成了这幅衰样,仍需配合政府的「教育宣传」,不断地走访学校,塑造好一个真心悔改的「全国模范凶手」形象。


社会舆论开始发酵,不断有抗议游行爆发,很多人反对这种残酷野蛮的惩罚方式,不安笼罩着整个国家。


但是,永远不要低估来自受害者家庭的愤怒,哪怕把你切成肉丁也不够解恨。


这一次,他们要切掉宾汉的一个肾和一个肺叶。


这些器官将被拿去卖掉,为国家私有刑罚系统提供收入,保证这个项目可以继续运营。


报复是会上瘾的,当惩罚可以完全由情绪支配,没人可以控制事态的发展。


五个月后,宾汉的第五次手术被预定。


宾汉到了崩溃的边缘。


求你了不要这样。


但受害者家属并不想停止,宾汉在绝望中失去了他的命根子。


至此,他已然崩溃麻木,除了会呼吸,形同死尸。


最后一次手术,宾汉被切走了耳朵、鼻子以及他的舌尖,激光去除了他全身的毛发。


手术终于完结,但宾利依然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末,被带往各大高校去做「教育宣传」。


犯人终于付出代价,被正义的消灭。


看完这个短片,菠菜们觉得爽吗?


讲真,波叔一点也不爽,太黑暗,太恶心了。


救死扶伤的医生,成了行刑的刽子手;法律和正义成为了复仇的工具。


整个流程下来无非是「以暴制暴,以牙还牙」。


以暴制暴也许可以在短时间内震慑人心,达到维持秩序的目的,但人的情绪是不可控的,当没有了可以制衡的标准,社会迎来的即将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
长此以往,效果适得其反, 重罚之下盛产重罪。


我们不是恶魔,我们跟犯罪分子不一样。若是以暴制暴之下,所有人都表现得欢欣鼓舞,那么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不叫人间,而叫地狱。


我们需要拎清楚惩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,法律的本意是导人向善,在加害者与受害者中间充当制衡的角色,如果连法律也开始纵容报复,怕是已经称不上正义。


将心比心,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受害者家属的仇恨,愤怒。


但我们的每一次报复,就像物理学上的「力」,它会反作用回我们自身。


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,是因为还留有未泯灭的道德。


波叔,面对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,我凭什么要对他们留有道德?


其实有句话说的很好:我不会原谅他,但我想放过我自己。



今日心情:反思


我们没有资格代替受害者宽宏大量,只希望正义别让人那么难受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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