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江门市区豪宅线上调至12620元,五年时间“涨了”5115元
  • 来源:南方都市报
南方都市报讯 记者罗忠明 今日(7月31日),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2018年下半年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称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5]26号)和省建设厅《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》(粤建房字[2005]58号)精神,经市政府同意,江门市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;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;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18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44倍以下,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620元。相比2013年上半年时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超过7505元/㎡即为“豪宅”,“豪宅线”在五年时间内上调了511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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