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裕泰物业私自上调物业费高达40%是否符合规定
  • 来源:胶东在线
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,问题编号为859581的网友留言投诉:福山鸿福名城裕泰物业私自上调物业费,上浮比例40%。按照烟台市物价局,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,烟价【2017】29号文件规定,无电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按照一到五级收取,分别为0.25元、0.45元、0.7元、1元、1.25元,上浮比例不超过20%,下浮不限。目前鸿福名城自2008年交房后,一直由裕泰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,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为0.5元。目前裕泰物业要求业主签字上调物业费,上调高达40%!一则,请问贵局,裕泰物业收物业费0.5元属于哪个等级?请公示给广大业主。按照规定,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有细化规定,目前小区内道路坑洼,电动车自行车乱放,楼道公共卫生一周都打扫不了一次,小区公共绿地属于业主所有,但被改成停车场,收入却从不公示。小区内外来人员随意进出,野狗野猫到处可见……物业服务按照目前收费0.5元都达不到服务标准,还涨价40%,是谁授予的这么大权利?二则,既然有红头文件明文规定,裕泰物业公司是在贵局监管下的,如何可以随意涨价?请贵局尽快约谈物业人员,并责令整改!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:根据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: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,其物业服务收费、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。经了解,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,如你对物业费有异议,请向业主委员会反映。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建议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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